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栏目:企业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货种结构调整产能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计划建设货种结构调整产能提升项目,现已委托南通绿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货种结构调整产能提升项目

建设地址:如皋市如皋港区长青沙岛内长江如皋中汊下段北岸,利用现有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用码头及港池码头

项目简述:为进一步改善港区大气环境质量,提高码头的综合利用率,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拟建设货种结构调整产能提升项目,增加码头吞吐能力和货种优化。本项目不涉及泊位等级、性质、岸线的变化,泊位等级、泊位性质、岸线均按照交通部门已批准的内容建设,与现状一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本网站下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纸质版查阅方式:可去往建设单位办公地址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等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单位名称: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部长

联系方式:15062778884

邮箱:peng.xu@cfth.cn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二十